共同申報準則(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簡稱CRS),又稱“統一報告標準”。
CRS的提出者是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也就是OECD(經合組織)。而概念是來自美國的美國海外賬戶稅收遵從法(FATCA)。CRS旨在推動國與國之間稅務信息自動交換,目前正循序漸進地在各國實施,有望在2018年完全覆蓋所有的成員國。雖然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范本,但發起CRS的組織OECD提倡各成員國應按照要求,簽署公民信息交換的協議
CRS是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的英文縮寫,中文翻譯為“統一報告標準”。它的提出者是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也就是OECD(經合組織)。
哪些信息將會被交換
覆蓋的海外機構賬戶:幾乎所有的海外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信托、券商、律所、會計師事務所、提供各種金融投資產品的投資實體、特定的保險機構等。
覆蓋的資產信息:存款賬戶、托管賬戶、有現金的基金或者保險合同、年金合約,都要被交換。
覆蓋的個人信息:你的帳戶、帳戶余額、姓名、出生日期、年齡、性別、居住地,都要被交換。
舉例來說,中國和新加坡采納“共同申報準則”(CRS)之后,某中國稅收居民在新加坡金融機構擁有賬戶,則該居民的個人信息以及賬戶收入所得會被新加坡金融機構收集并上報新加坡相關政府部門,并與中國相關政府部門進行信息交換,這種交換每年進行一次。理論上講,中國稅務部門將掌握中國稅收居民海外資產的收入狀況。
中國早在2014年9月承諾實施AEOI(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標準-Standard for Automatic Exchange of Financial Account Information inTax Matters)
2015年12月,中國正式簽署了《金融賬戶涉稅信息自動交換多邊主管當局間協議》。
2017年1月1日,完成對新客戶開戶流程的改造,對于2017年1月1日以后的新開戶客戶,可以通過盡職調查程序識別出其中的非居民賬戶。
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對高凈值(在2016年12月31日金融賬戶加總余額大于100萬美金)存量個人客戶的盡職調查程序,識別其中的非居民賬戶。
2018年6月30日前(預計),完成向國稅總局的首次信息報送,并在以后年度每年定期向國稅總局進行信息報送。
2018年9月30日前,中國將與其他參與CRS的轄區完成首次轄區間的信息交換,以后年度也將每年定期進行轄區間的信息交換。
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對其余所有存量客戶的盡職調查程序,識別其中的非居民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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