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31
問:非香港居民可否在香港成立本地有限公司?
答:非香港居民也可以在香港成立本地有限公司。如果你并非經常留在香港,或不熟悉成立公司的手續,你可征詢本地專業公司,例如:律師行、會計師行或秘書公司等的意見,并委托他們代表你在香港成立公司。
問:公司在申請成立或開始營業時,有否實繳股本最低金額的規定?
答:《公司條例》并沒有規定公司實繳股本的最低金額。
問:在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可否將其注冊辦事處設在香港境外?
答:不可以。在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其注冊辦事處必須設在香港境內。
問:法團成立表格( 即表格NNC1或NNC1G )內有關首任董事、公司秘書或注冊辦事處的項目可否留空?
答:不可以。你必須在法團成立表格內提供公司的首任董事及公司秘書與注冊辦事處地址的詳情。未填妥的表格會被視為不合要求,本處會拒絕注冊成立公司的申請。
問:我可否把法團成立表格 ( 即表格NNC1或NNC1G ) 內對公司不適用的資料格留空?
答:不可以。請在空格內填上「無」或「不適用」,表明沒有資料可以提供。未填妥的表格會被視為不合要求,本處會拒絕注冊成立公司的申請。
問:交付申請后,何時可取得《公司注冊證明書》及《商業登記證》?
答:如以印本形式交付申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注冊證明書》及《商業登記證》(「證書」)一般可于交付申請后的 4 個工作日內發出;如在「注冊易」以電子形式交付申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一般可于1小時內獲發電子證書。如公司是擔保有限公司,證書則一般可在大約3個星期內發出。
問:公司的董事及公司秘書有甚么規定?
答:一間私人公司必須有一名公司秘書及最少一名屬自然人(即個人)的董事,公司秘書職位不得同時由公司的唯一董事兼任。只有一名董事的私人公司不得委任一個以該董事為唯一董事的法人團體作為公司秘書。
一間公眾公司或擔保有限公司必須有一名公司秘書及最少兩名董事,公司秘書職位可由其中一名董事兼任。法人團體不得出任公眾公司或擔保有限公司的董事。
如公司秘書屬自然人,必須通常居于香港。如公司秘書屬法人團體,其注冊辦事處或主要辦事處必須在香港。《公司條例》沒有規定董事必須是香港居民。